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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因为某个抄袭改编妖刀记的网文作者,上来提问默默大求回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一月    时间: 2011-10-25 01:20
标题: 因为某个抄袭改编妖刀记的网文作者,上来提问默默大求回
上链接。

http://www.jjwxc.net/onebook.php?novelid=1337348

这文几乎除了名字以外一字不漏地复制粘贴了默默猴大的《妖刀记》
问题是《妖刀记》是一部以男主角为引线的BG H小说,于是该抄袭者就发挥了他男变女,男变扶她的功力,实在是了不得。




最近晋江网百合部分出了这个极品作者。

被大家发现。

大家去声讨求彻文,此作者态度非常嚣张。

她口口声声是有默默授权这么干的,我应百合版一些读者上来求问。希望得到回复,如果默默真的授权过此人,我们决定不再理会此事。

№1 网友:围观 评论: 《诛魔传说》 打分:-2 发表时间:2011-10-23 23:28:58 所评章节:17
从BHT过来看抄袭,这作者简直奇葩了,是把晋江抄袭制度当空,还是把读者当空?妖刀记的名气不要太亮,真以为看BH的都是不知道的小loli啊。真要有想看肉的,也别等着更了,直接找妖刀记看不就结了,抄成名作者到这份儿上就算放言情耽美里也算少见。
 [投诉] [回复]

[1楼]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:2011-10-25 00:34:16
哥们我就不想说了,找猴哥了


[2楼] 网友:白驼少主 发表时间:2011-10-24 10:28:09
总有脑残爱刷屏,总有神经无下限。
总有抄袭喊冤枉。
总有抄袭喊冤枉被删除ID的时候。
你冤不冤枉,抄袭总是在那里,拥护抄袭的人也不是你能逃过一劫的借口。

[3楼]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:2011-10-25 00:31:09
楼上的,你特码的眼睛张哪里呀,我压根就没有说过入那啥的,我不屑写这文我涂啥,要明还是要利呀,你有种就说清楚,还有刷屏之说有本事去看看IP。


№27 网友:投诉你 评论:《诛魔传说》 打分:0 发表时间:2011-10-23 04:37:43 所评章节:17 楼主,你知道我在说什么,抄袭妖刀记很有趣么。
这话放在这里,如果不撤文的话,就要投诉你了。
[投诉] [回复]

[1楼]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:2011-10-23 09:45:43
楼上的我就捞狠话我敢写,我就不怕你说,你知为啥呢,就是我通过一定途径告诉他我准备百合版,人物塑造和情节会相似但是我主题就是除魔杨正道没有他那么麻烦,他提议主角身份有故事点切合百合题材。楼上的nnd一大早给人填堵,你以为抄袭我就不怕你们拍呀说句不好听的就是我有后盾就欺负你,不过也谢谢为我开默大的篇



我希望得到一个肯定的回复,此事目前在晋江百合界闹的非常不好看。大家希望有一个证据可以叫此作者闭嘴。

如果默默大真的授权,那真的无话好说。









作者: Holy.FDD    时间: 2011-10-25 07:40
矮油我去 太蛋疼了 改个名字就当自己家的拿来用 这样的狗血事情也有人做 问题是还居然有人信了 叫人莫名的讪笑...
作者: 乱田舞    时间: 2011-10-25 07:51
不用想了,去投訴吧,默大不可能授這種權的。
感謝一月MM的熱心,等會兒默大應該會親自回覆的。
作者: toniisland    时间: 2011-10-25 07:56
这种被抄袭的事也不是第一次了吧?我表示默大真强大,
老是有人要抄,默大V5、默大蕩漾。
PS:當然,抄襲的要受到BS,哼!
作者: 明月凌波    时间: 2011-10-25 08:25
竟然有这么无耻的人,抄书工还这么有理,实在无语了。
估计默大是不会授这个权的,感觉默大连洁本的武侠妖刀都不愿意的,何况是这种文字!!
作者: 符不疑    时间: 2011-10-25 08:27
老夫不才,看完帖子自己先羞愧了。
作者: NESPO    时间: 2011-10-25 08:31
这怎么可能授权。。。。真鄙视观众智商么
作者: 默默猴    时间: 2011-10-25 08:36
  感謝一月MM的仗義回報,我既不認識這位「作者」,也不可能做這種授權。《妖刀記》的各種版本權利都是河圖的,即使身為原作者的我,也無法私相授受。因為沒有晉江的帳號,可能要麻煩一月MM或其他有晉江帳號的書友幫忙舉報下;如果站方還是不肯撤下的話,我再請河圖方面向它們抗議。謝謝大家~^^
作者: 蒙天放    时间: 2011-10-25 09:56
真是绝了,这不是脸皮厚了,这是浑不要脸了阿
作者: 一月    时间: 2011-10-25 11:50
好的,得到回复真是太好了。我可以跟编辑去直接举报。此人态度十分恶劣,因为百合这边都是女孩,看妖刀的人不多,而且基本不会跟此男骂仗。晋江的处理系统比较慢,所以此男十分嚣张。

为了维护妖刀的版权我们会联合其他百合作者举报他。

谢谢默默大和大家的回复提供给我们证据。
作者: 家榮    时间: 2011-10-25 12:12
剛才進了傳送門看到第一章開頭,就知道百分百抄襲,只是改了人名而已

不過看到還有人叫囂護航,作者也展現了囂張蠻橫的態度,實在令人無言

能夠無恥到這個地步,的確是晋江百合界的奇葩

如果他敢出實體書,支持河圖跨海提告
作者: 西窗傲雪    时间: 2011-10-25 14:10
这也太不地道了吧?抄袭你也找个读者比较菜的,抄就抄吧,还这么狂妄!
妖刀记都变成双月刊了,你还好意思么你

作者: 宅中柳    时间: 2011-10-25 14:30
现在这种现象在大陆很常见。郭敬明这样的公众人物都可以公然抄袭,而且书还卖得火的不得了。我看过他的幻城,看完就扔了。他也就只能写写短文,装装13,完全没有写长篇小说所必须的,驾驭故事的能力。
要说这种现象的源头,个人感觉还是现在独生子女太多,家庭教育畸形所致的吧。现在的父母都对孩子特别的溺爱。造成孩子的自我意识过度膨胀,以为世界本来就应该绕着自己转。等到他们面对残酷的社会时,有些人能够醒悟,从而走向成熟;有些人却无法接受,于是通过各种幼稚的行为,妄图让世界再一次绕着自己转起来,重温儿时父母给他们营造的美梦。
于是,网瘾也好,冒名顶替也好,抄袭也好,在我看来他们只是得不到就只能在脑子里幻想,最后搞得自己分不清幻想与现实的可怜虫而已。(其实我有时也是这样,看着自己都觉得可怜又可恨)
十一放假回家,在路上遇到过一家5口,爷爷奶奶,爸爸妈妈带着一个5、6岁的孩子坐公交。当时旁边还有个上班族在发短信。那个孩子看到了,就伸出手去,要抢那个上班族手里的手机。我说抢,是因为那孩子看到了就直接伸手去拿,没有向那个陌生人表达任何意愿,也没对父母有任何表示。他完全没意识到那是别人的手机,更加没有管那个手机还在别人的手里,别人还在用。仅仅就是看到了,想要,就去拿。
当时抱着他的爷爷就发现了,也没有说一句话,只是一边笑,一边很习惯的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玩具手机,来吸引孩子的注意力。貌似是玩腻了,那个孩子一拿到就把那个玩具手机扔到了地上。于是他爸爸又赶紧掏出自己的手机给孩子玩,那个孩子一边玩,一边盯着旁边的上班族的手机。玩了会,就又闹了起来。
整个过程他的家长没说一句话,只是笑着给他各种东西来满足他的欲望。连一句:“那是别人的东西,不能拿。”也没有,更别提责骂了。
当时我就看着很感慨。
我是89年生的。我小时候如果乱拿别人的东西是要打手的,父母还会一遍遍的对别人道歉。而现在的世道完全是变了,家长都是围着孩子打转,满足他的各种欲望,而不是教他是非曲直,好坏对错。真是看着就很寒心。
有时我自己看着大大们在论坛里的部分发言,都会觉得自己很粗俗。有时回顾自己的一些帖子,会觉得自己发帖时完全没有认真,没有把他人放在心上。也许在部分网友看来这样的说法很幼稚,但我确实有这样的感觉。
不过可笑是自己都是后知后觉,等到事情做出来才知道错了。现在反省起来,其实是自己骨子里的自私,自大造成的。
不过我还是很庆幸,我父母还是教会了我明辨是非的能力,我也还能每天自我检讨一下。相比之下,那些活在梦里的孩子,就可怜可恨得多了。
等到现在的初中生长到我这个年纪的时候,真不知道大陆会变成什么样啊
作者: 无双快斩    时间: 2011-10-25 21:00
現在這邊是處於道德崩壞、沒有信仰的狀況,在會出現老人跌倒沒人扶、小孩被撞沒人管的地方,出現抄襲的事情也就不足為怪了。但是被揭露后竟然如此恬不知恥、喪心病狂的還真是一朵奇葩,可能就像默大說過的,他應該覺得在網上沒有人認識他,沒有現實中的那種被熟悉的人鄙視的感覺,他就可以不要臉了。。。
作者: 宅中柳    时间: 2011-10-25 22:39

其实有时感觉那些孩子很可怜的,很多孩子很聪明的,天性也不坏,但就是个性问题,所以一事无成。还有一些,比如我,都是吃了不知道多少亏,才慢慢明白。可惜等到明白却什么都晚了,自己的性格已经定型。现在感觉自己就像个神经病,一会像个老头子,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,仿佛一切都看厌了,一会儿却又像个孩子,怎样都控制不了自己的心,妒忌也好,乱发脾气也好,最后只是搞得自己和别人两败俱伤,而且伤的还都是自己身边的人。好多的道理,虽然都懂,但是要内化到自己的个性里却几乎不可能吧。我只有试着克制,试着不停检讨,结果越是克制,情感爆发起来就越猛烈;越是检讨,就觉得前途越是渺茫。
我常常会像,人活下来的目的是什么。梦想么?但是在这个社会,圆梦的代价太大了,我也有太多无法割舍的东西,自己的心也太小,容不下那么多的苦涩。于是人就会失去动力,现在常常觉得自己仿佛活在梦中。
只是这个梦不是美梦,梦中的人们也不会绕着自己旋转。那是一种空洞感,好想身边的人说得再多,做得再多,和我全不相干。我只是理所当然的活着,没有目的,做着父母期望的事。
可惜有时,世界又会残酷的唤醒我,但是醒着又能改变什么?我自问。
宅着吧。我回答。

作者: superssn    时间: 2011-10-25 22:48
这人太无耻了!!
相当愤慨!默大辛苦的心血,众多网友讨论的快乐,都被这样的抄袭搞得很火大!
感谢楼主~~~
作者: 逍遙嘆    时间: 2011-10-26 12:37
現在想想說定這也是個意外的契機,如此高水準的文其實是盜寫
搞不好許多女性網友,覺得有趣就真的找妖刀記來看看
幫河圖開拓另一群市場~=3=

畢業默大第一集的前言我到像在都還印象深刻

「武俠小說這個類型裡,情色是經常受到輕視、甚至貶抑的部分..........情色書寫並不同等於下流淫穢,重點在於你想表達什麼的是什麼,是加點料吸引別人來看,還是對於描寫人來說確有必要..........」

如果要說有什麼可以推薦給大眾,來顛覆對「情色文學」的刻版印象的話,那肯定首推妖刀記了!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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