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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默默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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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站規】註冊、發文前務必先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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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#
发表于 2011-9-6 21:23:27 | 只看该作者
已阅。
话说……十字为限,对于小生这等寡言少语的,大小是个考验呐。

点评

凛遵。  发表于 2011-9-7 02:56
歡迎書生(笑)點評則無字數限制,可以盡情使用。況且書生論起理來,字數決計不是考驗XD  发表于 2011-9-6 21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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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#
发表于 2011-9-6 21:59:40 | 只看该作者
已阅,注册个号来支持默大。另外表情有好多猴子...

点评

因為你來到猴子王國了 XD  发表于 2011-9-7 07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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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#
发表于 2011-9-6 22:08:00 | 只看该作者
注册成功了,祝贺下。喜欢妖刀的朋友多了一个基地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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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#
发表于 2011-9-6 22:12:05 | 只看该作者
首先要熟悉下版规啊,这样才不会犯错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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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#
发表于 2011-9-6 22:15:08 | 只看该作者
既然是默大定下的规矩,又有理有据,我们当然应该遵从啦!
祝论坛越办越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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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#
发表于 2011-9-6 22:45:08 | 只看该作者
註冊了8個小時然後發了10幾次,帖子可能被加精滴現在才來喵一下……汗一個
完成一個作品像不才一樣的總計要花4小時...

点评

估計不才比較難有這樣的耐心,如果是整天對著一幅的話。4個小時至少有1個是在摸魚的,就算這樣堅持1個月就不錯了。  发表于 2011-9-7 00:21
可否试过用4个月以上画一张?那才是真的血都要吐出来啊~~~~  发表于 2011-9-6 22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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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#
发表于 2011-9-7 09:45:07 | 只看该作者
生命百无聊赖,只能反复翻阅妖刀,如今的我,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,期待妖刀更新到心神不定。支持默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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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9-7 09:53:21 | 只看该作者
幽凝 發表於 2011-9-7 08:43
請勿以書中角色姓名註冊,違者刪除帳號。
- -怎么办,我这个id算违规,还是算擦边球,等待裁决
另外,书中 ...

  「幽凝」並非角色,且不論我個人的好惡,以我的理解,此ID並未與站規相牴觸,
它是合法的。同理,化驪珠、流影城,甚至是人物渾號等等,也在站規許可的範圍內,
已經註冊成功的合法ID有:百度貼吧蘇彥升、策馬狂歌(僅僅是舉例而已,兩位勿怪)
等,我並不認為它們有刻意違反站規的嫌疑。

  關於這條「禁止以書中角色註冊」的規定,我覺得要與另一條「禁止多重ID」一
起看,它們背後的共同意義在於:請珍惜你的ID,因為在這裡你只會有一個。

  我反對的是「馬甲」這個概念。

  在我的理解裡,網路ID與真實世界的姓名、長相並無不同,是別人辨別我們的依
據。古人說「人的名,樹的影」,現實生活中我們安份守己、進退有據,為什麼?因為
怕被人說,怕自己名聲臭了連累家人,希望自己在別人的心目中有份量,「是個好樣兒
的」……

  憑什麼在虛擬的網路世界裡,這些都變得不重要了?

  那些藉由多重帳號掩蔽、才敢任意叫囂胡為的人,在現實生活中都是弱者,沒有
外,我相當看不起這樣的人。否則就像撫養我們長大的雙親、街坊的叔伯長輩,他們或
許是平凡的小市民,卻毋須披著無禮狂妄的外表來武裝自己,才能在我們(及他人)心
中留下份量。這樣的價值如果在現實成立,為何上了互連網就不?

  再回到角色姓名的ID上。

  角色是誰的?是我的嗎?我想不是。當我寫出角色、並且公開發表之後,那就不是
我可以為所欲為的私領域了。

  如果我憑一己的好惡,任性地處置角色,如耿照沒有經過任何鋪墊就突然變成大反
派,又或寶寶錦兒無端端地變成人盡可夫的蕩婦,代價就是賠上我的聲名及寫作生涯,
在公眾評論中變成一個渣。

  即使是我,也不能任意處置角色的人生,他(她)們的成長變化直接影響世人對我
的評價,極端無情卻又非常公平。當楊佩佩找吳倩蓮來演小龍女,被觀眾罵到臭頭,即
使吳倩蓮是個好演員、楊佩佩是有口碑的製作人,但這樣的再詮釋已踰越公眾對角色
認知,甚至構成侵害,就藝術性而言或許是突破,但卻傷害了讀者的感情。當然,也不
是沒有作者活得太久又太貪,想繼續留住著作權,進而自毀長城的例子……XD

  因為角色一旦公諸於世,就不再是作者自己的了,在某種意義上,他(她)們是大
家的。任何人擅自註冊「耿照」、「何君盼」等ID,對讀者來說都不公平。這是我不
讓使用角色姓名註冊的另一個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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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#
发表于 2011-9-7 17:37:38 | 只看该作者
版规已阅。感谢默大给众书友提供这么一个精神家园!亲人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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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#
发表于 2011-9-7 18:08:53 | 只看该作者
如果把书中人物的名字作为奖励勋章,这个建议怎么样?

点评

這個倒是不賴(笑)  发表于 2011-9-7 18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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